省政府關于許津榮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
發(fā)布日期:2012-04-18 08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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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政府關于許津榮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
蘇政發(fā)〔2012〕52號 2012年4月18日
各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人民政府,省各委辦廳局,省各直屬單位:
省人民政府決定,副省長許津榮同志分管環(huán)境保護、太湖水污染防治、人口和計劃生育、婦女兒童、信訪方面工作。
分管省環(huán)境保護廳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、太湖水污染防治辦公室、信訪局,聯(lián)系省檔案局、團省委、省婦聯(lián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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